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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通报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凌云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7-16 17:1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现将我县查处凌云县公安局加尤派出所原副所长滕凌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9年12月初,涉嫌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犯罪的刘某瑞被公安机关拘留,其亲属通过中间人找到滕凌毅表弟周某华于2019年12月底送给滕凌毅6万元人民币,要求帮忙办理取保候审。2020年6月,滕凌毅主动投案,并上缴赃款6万元。鉴于其主动投案,退出赃款,知错悔错,具有从轻减轻情节,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3月滕凌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降为一级警员)处分,2021年4月调离公安队伍。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此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警醒,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法底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