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凌云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4-09 15:1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5年2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田景彬出席反馈会,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宇琳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供销联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昌兴和联社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李昌兴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黄宇琳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党组对直属公司和乡(镇)供销社的财务监管、社有资产管理和督执行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存在资金流失的风险;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范围支出和转嫁支出的现象,厉行勤俭节约有差距;监督落实财经制度不严不实,直属公司资金管理不严,直属公司应收帐款数额大,财务支付不规范以白条列支或支付凭证不全。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黄宇琳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二是认真履职加强政治引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对资产和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内审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的监督管理。四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县供销系统事业更上新台阶。
田景彬指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反馈意见落实,是被巡察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讲政治、守规矩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巡察检查只是开始,关键在于问题整改。县供销联社联社党组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积极主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整改。
田景彬强调,县供销联社党组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把推行“当下改”的举措与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更好的履职尽责,抓好队伍建设,堵住管理漏洞,振奋精神改进工作。县委将组织纪委、组织部门联合督查,对落实整改责任不认真、不严肃、整改不力、不彻底的,甚至“玩虚的”,搞会议整改、材料整改、数字整改等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李昌兴表示,县供销联社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狠抓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台账,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虚心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实效。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机关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判。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好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的重要作用。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县供销联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出席反馈会议;县供销联社各股室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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