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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一张有“水分”的预算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9-30 10:24

“因审核把关不严,我完全愿意接受处理……”日前,田林县潞城瑶族乡财政所原所长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回想因一时疏忽造成工作失误,他懊悔不已。

 

今年7月,田林县纪委监委组织督查组,深入实地查看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台账资料情况。在查看潞城瑶族乡平合村那浪屯水漫桥项目台账时,我们发现项目承建人罗某某在预算单上列了20个水泥管和20个涵管,而且在涵管那行,字体偏小许多,与上下行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间隙,像是后来加进去的,其中水泥管预算六千元,涵管预算一万元。

 

“水泥管和涵管,在市面上就是同一种材料,只是名称不同而已,这张预算单很有可能存在虚列资金问题。”我们随即实地查看该水漫桥建设情况。

 

那浪屯水漫桥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项目,桥长9米宽4米,中间安放5列水泥管,却丝毫不见预算单上那20个涵管的“容身之处”。

 

“水泥管不是涵管,涵管是用于固定水泥管之间的接头,后来抹了水泥浆,现在从表面上是看不到的。”为弄清事实,我们直接找到罗某某了解情况,但她坚称涵管已掩埋,如果凿开检查就会影响整座桥梁安全。

 

眼看对方仍心存侥幸,我们迅速调整谈话思路。

 

“你用的水泥管长度是多长?”

 

“每个长度都是一米,不信你们可以去查。”

 

“桥面宽4米整,只能铺设4个水泥管,难道20个涵管一点也不占空间吗?”

 

罗某某难圆其说,最终如实交代了虚列20个涵管纯属多报项目款的事实,并将财政多拨付的一万元退缴到县纪委监委账户。

 

我们折回潞城瑶族乡财政所找到原所长龙某某。面对督查组的询问,龙某某终于承自己审核把关不严的实情。

 

为深化源头治理,我们随即对龙某某进行立案审查。同时,到县财政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干部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该局深入查摆问题原因,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田林县纪委监委)


值班编辑:祝琴心 校对:闭遗升 责任编辑:黄玉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