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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凌云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公告

来源:凌云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16 11:01

    根据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部署,县委派出六个巡察组,定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7月30日,对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直属工委、县招商促进局、县老干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房产局、县残联、县老龄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团委、县人民法院、县工商联、县党史和县志办、县世行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监督所、县湿地公园管理局、县乡村办、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科协、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县一小、县实小、县三小、县一幼、县二幼、县三幼、泗城中心校、下甲中心校、览金小学等3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

    二、巡察主要内容
   1.党的领导方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党务工作是否按照组织设置、职责要求、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的服务和发展、党内民主与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等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和制度。着力发现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
    2.党的建设方面。查看单位党组是否按时间规定、内容要求实事求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重点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以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
   4.履行岗位职责方面。重点发现被巡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完成好本岗位业务工作,是否有拖全区、全市、全县工作后腿,是否被上级通报批评,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四风”问题是否屡禁不止。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重点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各类宴请大操大办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以及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着重看单位党组织是否抓好党员思想理论建设,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意识形态阵地如新时代讲习所、农家书屋等阵地的管理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
   7.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
   8.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9.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信访受理范围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反映上述信访内容以外的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巡察组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四、巡察组分工及接访联系电话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直属工委、县三小、县一幼、县二幼。
  联系电话:0776-7612816、7616910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招商促进局、县老干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房产局、下甲中心校、览金小学。
   联系电话:0776-7612816、7616910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残联、县老龄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供销联社、职业教育学校、县一小。
   联系电话:0776-7612816、7616910
 
   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团委、县人民法院、县工商联。
   联系电话:0776-7612816、7616910
 
   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党史和县志办、县世行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监督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泗城中心校。
   联系电话:0776-7612816、7616910
 
   第六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湿地公园管理局、县乡村办、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科协、县实小、县三幼。
   联系电话:0776-7612816、7616910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巡察组开展有关巡察工作。
   联系电话:0776-7616910
    五、巡察组信访接待时间、地点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2:00   15:00-18:00

 
   信访接待地址:1、各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2、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六、巡察信箱设置地点

1、各被巡单位办公大院或办公室;

    2、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凌云县委员会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